吉水县政协常委会议开展专题协商
2008年7月23日,政协吉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了中央领导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省市区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并就《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了专题协商。
在听取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三个部门情况介绍后,与会人员紧扣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展开了热烈的协商讨论,先后有16位常委、委员发言,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建议。
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委员们建议,要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着力招引一些财政支撑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产业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对具有传统优势的手套产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人民币汇率升值、出口退税税率调低等市场难关;要改革和规范现行的财税返还制度,建立良性财政运行机制;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防止截留、占用甚至个人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专项资金安全;要加大对物价上涨的监管,物价、工商等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要继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健全完善配套设施功能,让更多的企业入驻园区;要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奖励,改善科技工作环境条件,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委员们建议,城区规划的编制要力求科学性、合法性、长效性;要因地制宜,符合吉水的县情;政策要能长期延续下去,不能一届政府一套做法,既增加行政成本,又损害百姓利益;要制定更细化、更规范,操作性更强的《管理规定》,以更好地指导城区危房改建、农民建房工作;要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执法力度,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将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城区建设管理的职能统一协调起来,联合执法;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和审批管理,执法要一视同仁,要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能边规划、边拆迁、边乱建,使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文明、高效、精干、务实的执法队伍。
(曾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