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2月4日至7日在吉安市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4、人事事项;
5、通过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