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序 创新形式 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建设
近年来,吉安县政协立足县情,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协商民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围绕中心,规范程序
近年来,吉安县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开展协商。近年来,吉安县政协坚持做到自觉与县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自觉向县委请示汇报政治协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安排,自觉与党政领导商议协商议题。同时,县委把政协工作列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主动向政协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形成了计划共同制定、课题共同确定的协商活动新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实施协商。从协商选题的产生、调研活动的开展,到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问效,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协商议政工作始终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县政协通过视察调研、建言立论等形式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有用之言,注重意见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使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参考后进入了决策本身。实践证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既丰富了协商内涵,又赋予了协商民主巨大的生命力。
(三)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协商。县委制定下发《中共吉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县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县政协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立、协商活动的安排和准备、协商过程的步骤和要求、协商意见的整理和报送、协商结果的反馈和运用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上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实践中,对有的重要问题,视情采取先调研视察,后针对性协商的方式,或先协商,后视察督促协商结果运用的方式进行。对有的重要问题,还采取二次协商或多次协商或分步协商等方式予以落实。
二、创新形式,探索特色
近年来,吉安县政协通过完善例会协商、民主评议、委员论坛、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对协商民主进行了有益试验、创新和拓展,初步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格局。
(一)会议协商。政协的各种例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有效载体,也为协商议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共召开全体会议4次,常委会议12次,主席会议12次,专题协商会19次,形成了多层次的协商格局。通过例会协商,一批关乎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进入了县委、县政府决策层视野。在全会召开前,大会秘书处建议课题精心遴选大会发言,对大会发言内容严格把关,发言人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大会上现场互动,产生了良好的协商效果。
(二)评议协商。吉安县政协以点带面对提案办理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报县委、县政府,被评议单位在认真整改后向县政协反馈落实情况,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实现由了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提案办理工作呈现出 “三个到位”、四个“不放过”、四个“百分百”的良好格局。“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沟通联系到位、办理程序到位。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四个“百分百”,即办结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答复率达到100%。
(三)论坛协商。近年来,吉安县政协举办论坛创新协商方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协商活动。一是举办“经济发展论坛”。如2012年4月,在吉安航盛电子有限公司举办了“吉安县首届非公企业发展论坛”,以论坛为平台开展非公经济发展对口协商活动,向县委、政府提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探索出一条非公经济调结构、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开辟《庐陵政协》委员论坛。每期的《庐陵政协》策划一个“全县中心工作专题委员论坛”,集思广益以促进该项工作开展。如2013年2月聚焦城北新区的建设,委员通过“融城工作”委员论坛提出许多在基础设施上、功能布局上、建管理念上积极对接融入市中心城区的好建议,县委、县政府参阅后在实施“融城工程”中予以了吸收,有力地推进了协商成果转化。
(四)社情民意协商。县政协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电子信箱等渠道,及时分类、整理、编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通过《庐陵政协》、《社情民意》、《委员建言摘要》等载体,政协委员开展协商交流有了固定平台,促使了“建设县城大型综合停车场”、“扩大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等一批百姓期盼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此外,积极向省政协《建言献策》投稿,“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亟需加速”、“建立太阳能杀虫灯管理长效机制”等建言得到刊用并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参阅。
三、狠抓落实,转化成果
政协协商成果只有被党政决策和工作采纳,达到促进发展的作用,才能真正体现协商议政的地位和价值。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转化。增强协商成果转化实效,协商成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其转化的首要条件。换届以来,吉安县政协坚持选题与党政工作合节合拍,使协商议政中所提的意见建议能够更快地进入决策程序。如县委、县政府点题开展的“县城居民点房屋改扩建”和“吉安县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的专题调研,所提的意见建议富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经县委、县政府吸收采纳,达到高位推动的良好效果,为调研成果的落实见效提供了保障。
(二)政协作为,参与带动转化。县政协建立台帐,对政协建议、社情民意、提案、视察调研报告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等进行分类登记,开展跟踪了解,完善了协商成果报送制度。县政协主席、分管副主席或责任专委会平时采用电话、调研、上门等多种形式,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意见,详细了解办理情况,亲力亲为带动有关部门促进调研成果进一步向现实成果转化。如《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列为2013年的主席会重点督办提案后,县政府出台《吉安县政银企融资对接工作意见》,形成了高效实用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人民政协报》以“银企合作给中小企业发展‘加油’”为题予以了报道。
(三)部门配合,吸收采纳转化。政协的协商成果都是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探讨,共同协商后形成的解决难题的方略与对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易被有关单位采纳和接受落实。如县政协开展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题调研,所提出的“尽快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等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采纳,推动了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
实践证明,政协协商成果的转化是党政工作与政协协商的有机结合,协商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高协商议政成果认同度的有效途径。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协商体系,真正建睿智之言、可用之策,政协才能更好地履行协商职能,与党政机关就能在有效的沟通中形成共识、在充分的协商中彰显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