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协“四大”建设 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都指出了在新形势下要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从基层政协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政协亟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增强履职能力,推进履行政协职能的“三化”建设,提升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坚持以“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政协的思想建设。政协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参政为民、促进发展”的理念,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方向和使命,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立足于基层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精心选择“两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农业产业化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政协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切实履行好政协的各项职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应势而谋、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在维护团结、保持稳定、促进发展上发挥政协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式、新机制,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实效。政协委员要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自觉把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立足本职,心系全局,以敏锐的眼光观察新事物,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新情况,以求实的态度总结新经验,为党委、政府多出点子、多献良策,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政协的组织建设。一是加强政协常委会的建设。政协常委会是政协的领导机构,在整个政协工作中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责任。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常委是其中的中坚力量和领导人物,政协常委的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对于政协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要提高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和实效,必须充分认识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创新力度,使常委会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能够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常委会不仅要自觉履行好职责,还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领导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二是重视和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专委会是团结联系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要通过不断加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使专委会成为委员和各界人士经常聚会的“委员之家”。要科学划分专委会的人员组成和委员活动小组,切实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交流,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专委会组织活动时,要注重经常化、多样化,增强计划性、针对性,扩大委员活动的参与面,把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专长结合起来,提高参政议政的效果,以充分发挥全体政协委员的整体力量;三是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举办学习班、座谈会、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提高委员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通过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各种活动,积极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保证委员能够畅所欲言、表达意见,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委员“五个一”活动等制度,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激励委员参与的主动性。通过不定期走访委员及所在单位,了解委员及单位意见建议,保障委员的各项权利,让委员无后顾之忧;四是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要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实践经验丰富、知识面宽、作风扎实、综合素质高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理论和文化水平,推进队伍年轻化,密切与党政干部双向交流,不断吸收和补充新鲜血液,保持队伍的朝气和活力。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政协组织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政协发挥优势、凝心聚力的根本要求。全体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团结意识和民主意识,要以民为本、深入基层、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敢于讲真话,勇于建诤言,善于献良策。一要大兴爱岗敬业之风,讲思想境界,有奉献精神,不追逐名利,不贪慕虚荣,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闲时莫荒,忙时不慌”,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件事情,心平气和地干好本职工作;二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无论是履行主要职能,还是开展各项活动,都要发扬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少讲空话、套话,不搞形式主义,善学、勤思、肯干、能谋,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三要大兴优质高效之风,要结合“争创先进县(市)区政协机关”的活动,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召开会议、调查研究、专题协商等要讲质量、重实效,求实、求深、求精。要树立有为意识,以“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理念,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四要大兴民主团结之风,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真诚相待,相互尊重,平等沟通。要进一步密切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增强政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利用政协协调关系的功能,引导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民族、各阶层正确认识各种利益关系,求同存异,通过平等协商达到基本统一。
四、坚持以抓落实为根本,切实加强政协的制度化建设。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仅是党中央对政协履行职能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政协机关工作应该努力的方向。要根据《政协章程》、《意见》精神,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提案工作条例、委员“五个一”活动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为政协履行职能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还要根据实践需要,依据政协章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实际,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使政协各机构和各项工作责权明晰、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行。研究制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靠政策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政协委员要严格遵守政协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政协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规范程序、强化约束、严格考核,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形成统一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服务观念,更好地为政协工作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努力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作者系吉水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