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并重”发挥委员作用
委员是政协履职主体。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即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自觉、积极、主动地发挥自身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由于委员大多数为兼职,履职是“副业”,因而委员常常处于被动待命状态。做到“四个并重”,驱动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十分必要。
一、学习教育并重,做到思想发动
加强对委员的学习教育,从思想上进行发动,是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委员主动履职意识的主要途径。一要采取委员培训班、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委员进行集中学习,还可通过赠送报刊、编发学习资料,举办论坛、征文、知识竞赛等,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学习活动,帮助委员认清形势、熟悉政策,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激发委员履职的热情。二要通过会议、领导讲话、委员约谈等形式,抓好委员的“入门”教育,帮助委员了解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自身职责,掌握政协履职的特点和方法,增强委员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激发委员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搭台疏渠并重,做到载体推动
搭台修渠能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是增强委员履职活力的关键举措。一要为委员履职搭台。要通过大会发言、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参与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活动,让委员投身到履职实践当中去。通过开展文体及“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推动委员在政协履职中站“前沿”,唱“主角”。二要为委员履职疏渠。一方面,为委员知情造渠,邀请党委、政府领导通报全县重点工作情况、今后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加强与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帮助委员扩大知情面。另一方面要为转化委员履职成果修渠。要加大督办和跟踪问效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委员履职成果的转化,并及时反馈成果转化情况,让委员增强履职的信心和自豪感。
三、激励约束并重,做到制度策动
要用制度强化委员的履职意识,用制度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用制度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激发委员履职的“内在动力”。一要制定激励机制。要制定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建档,并适时进行通报。要开展“五个一”、“六个一”活动,制定优秀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成果、优秀社情民意等评比奖励办法,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建立约束机制。要建立年终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完善《委员管理办法》,对委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疏通进出渠道。
四、关心造势并重,做到服务促动
政协机关要关心委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委员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一要加强联系联谊。建立委员走访和约谈制度,可通过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办法,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从小事入手帮助反映和解决他们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保障委员的合法权益,使委员真正把政协机关看成是“委员之家”,真正感受到政协大家庭的温暖,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要创新活动形式。在搞好专委会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界别和按委员居住地域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分片区小组活动的新举措,拓宽委员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形式。二要做好委员履职的宣传报道,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委员履职的重要成果和先进事迹,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委员风采,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强化委员主体意识,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作者系峡江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