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三个作用 整体提升提案工作质量

2007年,全国政协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协提案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精神,努力营造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基本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政协积极主动,提案工作实而不虚、活而有序的工作格局,为整体提升提案工作质量打下了基础。

一、发挥好领导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高位推动的良好氛围

争取领导重视,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高位推动的良好氛围,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发挥提案效益的重要保证。尤其是去年中共吉安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健全政协提案的阅批办理机制,重点提案要有党委、政府领导亲自督办。近年来,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都亲自参与到提案工作中,为促进提案落实带了好头,树立了榜样。

1、办前提出要求。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一如既往地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几任市长,每年的提案交办会议都亲自参加,将提案交办给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政府在家的副市长全部参加交办会。市长、市政协主席在交办会议上提出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不仅要做到件件有回音,而且立足抓落实,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具体问题上,通过办理,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努力做到让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

2、办中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认真阅批政协提案,并分别对《下决心把工业园做大做强》、《重视农村“村中荒”问题》等《重要提案摘报》作了批示,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市长对提案办理负总责,各位副市长每年都亲自领办1至2件提案。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促提案落实已经成为制度,亲自率领提案委员赴实地视察督办。几年来,由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有70余件。领导积极参与督办,以点带面,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整体水平提高。

3、办后及时通报。“政府每年要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写入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每年底都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将提案的办理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议进行通报,并虚心征求各位常委的意见。市领导对提案办理提出具体要求,亲自参与办理,办结后及时通报情况,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形成了高位推动提案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发挥好党委、政府部门的协同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办理格局

争取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办理格局,有利于提高提案办理水平和发挥提案实效。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了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密切合作的联动机制、与各承办单位及时沟通的协调机制,使提案办理工作“两头热”,成效显。

1、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一是邀请两办人员参与提案审查,共同提出初审意见,商定是否并案,确定承办单位。这样不仅利于提高提案质量,而且为提高办理效率打好了基础。二是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对提案办理分口管理。政府系统提案和党群及其他方面提案分别由两办负责分送、交办、督促、落实,由此保证了每年提案100%按要求答复,100%收到反馈意见。三是建立联系工作制度,经常就提案办理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四是联合开展督办。每年都选择一些提案办理较集中的单位,组织委员上门督办。

2、各承办单位“开门办案”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涉及部门工作重点的提案,“一把手”主持办理。二是“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许多单位不但由领导带队走出去上门了解委员提案意图、目的,而且请进来,当面向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征求对提案落实的意见。三是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各单位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切实把办理同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接受监督、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一批事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关百姓生活的提案得到较好落实。

三、发挥好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委员的主体作用,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如何发挥好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委员的主体作用,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是体现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工作的重要内容。

1、发挥集体提案的重要示范作用。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质量的高低,对提案整体质量影响较大。我们一是抓征集,争取每年多提出较高质量的集体提案。政协全会前,专门召开参加单位负责人会议,交谈经验,沟通情况,预选课题,早作准备,充分了调动参加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抓落实,每年将质量较高的集体提案列为重点督办。在《重要提案摘报》时,多选择集体提案,供党政、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在确定政府、政协领导督办的提案时,多推荐集体提案,使集体提案通过领导督办产生较好实效。

2、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带动作用。重点提案在提案工作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大的作用。在选择重点提案中,我们改变过去提案委员会推荐单一方法,广泛征求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再反复比较、筛选,向政协主席会议报送。为加大重点提案的督办力度,不仅主席们领衔督办,还由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督办。在重点提案的督办中坚持邀请政府办公室和各党派、有关团体负责人参加,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同时,对委员关注度高的提案,拓展内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几年来,通过政府领导主持办理、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许多提案都得到较好落实,推动了整个提案的落实。

3、发挥委员参与办理的主体作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提案工作的主体。委员直接参与办理,不仅可以谈思路、提建议,有助于提高办理质量,而且更能够通过与承办单位当面沟通,实现换位思考,也有助于提高提案质量。每年我们都分别组织委员参加赴部门的集中督办,参加专题调研。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时,安排委员参与。通过参与,让委员们对办理工作出谋划策,使办理更加富有成效;让委员深入了解部门情况、办理的做法,工作的难点、需要委员和社会各方面呼吁的问题等,对启发委员进行提案选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提案产生积极作用。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得到领导的重视,社会各方的支持,委员的广泛参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2006]5号文件和全省、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特别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把经济总量做大、把人居环境做优、把社会事业做好,围绕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发挥好提案的积极作用,探索整体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新路子,为推动吉安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作者系吉安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