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6月25日市政协四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绿色崛起步伐、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深入调研论证,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建言献策。截止到5月31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02件,其中大会提案196件,平时提案6件。

    对所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重要精神,根据《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立案审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在大会期间初审的基础上,逐件认真复审,并与提案人、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协商沟通,通过修改、补充、并案等措施,对提案进一步完善、提升。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176件提案(含并案提案)

    按提案提出主体分,集体提案26件,占14.8%;委员提案150件,占85.2%。按提案内容分,经济建设方面61件,占34.7%;政治建设方面18件,占10.2%;文化建设方面21件,占11.9%;社会建设方面59件,占33.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7件,占9.7%。立案的提案已分口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目录将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

    二、26件内容相近的提案,并案为10件

    《多措并举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倾力打造田园综合体,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关于解决我市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关于调整我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政策的建议》《关于尽快完善泔水处理和监管体系的建议》等提案为二并一。

    《关于增加配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提案为三并一。

    《关于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为四并一。

    《关于加快0~3岁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提案为五并一。

    并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提案内容进行了整合,并逐一与提案者沟通,提案者表示同意。

    三、不予立案10件提案

    《关于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建议》提案内容不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相关精神,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二款规定,不予立案。《关于统筹建立县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议》提案内容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一款规定,不予立案。《关于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接入难的建议》提案内容为本人解决具体问题,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二款规定,不予立案。以上3件提案以撤案形式处理。

    《关于立项扶持研发“井冈红草鱼”的建议》提案内容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一款规定,不予立案。《关于吉州大道、井冈山大道红绿灯采取智能化调控的建议》《关于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增加停车位的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吉州区螺子山至吉水县金滩吉水大桥滨江路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短途汽车运输管理的提案》《关于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建议》《关于用光彩事业精神鼓励引导规范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的建议》提案内容较为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六款规定,不予立案。以上7件提案以社情民意形式转交有关单位处理。

    不予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已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处理意见提案者表示同意。

    大会闭幕以来,提案委员会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以“一线”的精神状态,“一线”的标准要求,实干高效奋发作为,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提案审查、立案、交办等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提案委员会将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督办和跟踪问效等工作,促进提案的采纳落实,增强提案的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