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
6月29日,记者从《深化全市基层妇联改革全面推进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9年12月初,全市率先圆满完成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选举产生村妇女小组长26020人,配备率达100%。全市试点县——吉安县已下文批复村妇女小组长工资待遇,将其工资待遇标准定为每年600元。
村妇女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原则上依据村小组长配备人数选配。重点从村妇联执委、村民理事会女性成员,巾帼志愿服务队、农村广场舞队、腰鼓队等团体组织中的骨干成员,女能人、女带头人、女经纪人、种养女能手和各类优秀妇女典型中推选。广大村妇女小组长积极投身宣传政策路线、收集社情民意、传播文明新风、调解矛盾纠纷、带领妇女致富、服务困难群众等多项工作中。
《深化全市基层妇联改革全面推进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方案》规定今年6月至8月为推进实施阶段,9月为全面总结阶段。市妇联将分片深入各县(市、区),围绕配备工作实际落实、妇女小组长作用发挥、待遇保障落实等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全面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地村妇女小组长工作开展情况的反响、评价,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